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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在全市中小学实施负面清单管理

2021-01-14 | 5760|

为深入推进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建设,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循规律、讲规矩、守规则,青岛市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,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,基本构建起系统化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。

一、丰富清单管理内涵,完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。近年来,青岛市围绕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,特色发展、精致管理、品质立校,采取清单管理的方式,逐渐构建起系统化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。一是制订落实“学校权限下放清单”,将副校长聘任、教师选聘、招生等4方面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,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,如市内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逐年增多,2020年已增至20所,招生计划达2291人;局属学校对货物服务类50万元以下项目、工程类60万元以下项目具有自主确定权。二是实施“学校管理正面清单”管理,组织学校对下放的自主管理权限、重大决策事项和涉及师生利益的事项共计30余项,逐项梳理依据、工作流程、办理机构等,建立“一事一单一制度”,推动学校权限依法、民主、规范运行。三是实施“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”管理,为学校设置行为底线,为学校自主办学划定清晰的范围,推动学校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循规律、讲规矩、守规则,依法、依规自主办学。

二、突出底线和问题意识,推动学校自主规范办学。青岛市充分考虑学校管理的实际,分别为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42项和30项办学行为负面清单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。明确党建工作统领教育全局的地位,清单将“学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不力,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”作为第一条内容,并设置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等3项条款,统领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。二是坚持法治思维。将各类教育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梳理列入负面清单范畴,如“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、少年随班就读”“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者违规设立各种类型的实验班”“学校违反规定调整教学进度、提高课程难度,或者随意增加、减少课时,挤占体育、艺术、实验、综合实践活动课时”等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针对群众关注度高、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、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、学校乱收费等现象,将“学校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活动,以及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、学生财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牟取私利等监管不严,造成较大恶劣影响”“学校违背有关规定,增加学生学业负担”“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,或者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”等纳入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。

三是强化统筹推进落实,推动负面清单管理取得实效。建立统筹推进落实机制,通过强化督导考核,确保负面清单管理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一是强化贯彻落实。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各区市、各学校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方式,加强分类指导,加强负面清单的学习培训和自查自纠工作,支持学校开展现代学校治理机制的探索,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实效。二是强化督查考核。青岛市将负面清单管理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和督导范围,学校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,在当年绩效考核或督导评估中给予减分处理;清单内容同步纳入文明单位、文明校园、阳光校园等学校综合性评估负面清单事项,按评估要求予以处置。